为尽快恢复经济生活、鼓励就业,除了常见的春招和秋招外,部分企业、单位开始了夏招,为那些已经毕业但是仍未找到工作的大学生提供就业机会。在求职过程中,拿到了公司的offer才仅仅跨过就业的第一关。很多人会在就职公司进入试用期阶段遇到公司形形色色的骚操作。笔者总结了15个在试用期容易遇到的问题,以案例讲解的形式,分批次为大家解答如何保护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合法权益。本期就先为大家分享“试用期内未干满7天就没有工资”的问题。
一、案情回顾
小张应聘了星星公司运营专员这一岗位,拿到公司的入职通知后,小张前往公司就职。刚进公司就与公司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,约定试用期3个月。但是,上完一天班后,小张觉得这家公司的氛围不是他喜欢的那种,于是第二天就向公司提出离职。但是公司人力跟小张说,试用期没有干满7天,离职时就不发工资,小张只工作了1天,自然就没有工资。小张对此十分困惑,但是仍然想要回自己的工资。
二、案情分析
相信大家在生活中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,公司以试用期内工作不满7天或者某个期限为由,不发工资或者不足额发放工资。有的人自己心里会想,反正就几天,就当白干了。但是也有的人会认为,不管干了多久,自己付出了劳动,公司就应该发工资。
从社会实践来说,公司的这种规定属于常见的高发问题,而且最容易让员工不得已被动吃亏。但是,从相关法律规定来说,不管公司针对试用期内离职,只发一半工资还是不发工资,这种公司规定肯定是违法的,这种行为属于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,员工只要向公司提供了劳动,即使在试用期内只干了1天,公司就应当足额支付相应工作天数的工资,与员工是否处于试用期无关。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公司规定?公司难道不知道该规定是违法的吗?并不见得!公司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,只不过是利用试用期员工认为自己处于被动地位,不愿意也不敢与公司对抗的心理,来实现自己的“小九九”——减少用工成本的目的。
公司这种规定会以哪些形式来表现呢?比如,有的公司只是在规章制度中做出相应规定,而有的公司则会在劳动合同中注明类似的条款,让员工“自愿”签字。
作为劳动者的我们其实不必太过担心,即使自己不小心被算计,签了字,这些约定本就违反法律规定,自然无效。
三、救济措施
遇到这样的问题难免会令人不快,那么我们怎么拿回属于自己的工资呢?可以参考以下做法:
第一,与公司的人力沟通,直接点明他们的规定是违法的、无效的,让他们立即将相应的工资打给你,不然就去相关部门投诉他们。
第二,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,可以直接打电话给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,说明有公司拖欠你的工资,将你遇到的情况说清楚,并说出自己的诉求,然后他们联系公司给你发工资。
第三,在前两种方式都没有用的情况下,而你自己也坚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并且愿意花时间去维权,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,索要工资,一般情况下,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委的办公大厅,窗口会有办事人员指导你怎么填写仲裁申请,也会解答你的相关问题,仲裁费用也不多,这种情况下,公司一般就会将你的工资打给你以平息纠纷。如果公司十分强硬,那就等开庭,针对公司的这种违法做法,仲裁庭通常会支持劳动者的请求。(怎么去申请劳动仲裁,后期笔者会出专门一期文章来说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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